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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~~中方对此严重关切 坚决抵制日本“新型军国主义”妄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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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04月22日 星期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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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政府允许杀伤性武器对外出口
中方对此严重关切 坚决抵制日本“新型军国主义”妄动

  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 针对日本政府21日通过内阁决议允许杀伤性武器对外出口,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21日在例行记者会上答问时表示,中方对此严重关切。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将保持高度警惕,坚决抵制日本“新型军国主义”的妄动。

  有记者问:4月21日,日本政府通过内阁决议,正式修改“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”,原则允许出口杀伤性武器,出口前无需国会提前审批。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?

  “中方对此严重关切。”郭嘉昆说,当年日本军国主义大肆侵略扩张,对中国及亚洲邻国犯下滔天罪行。正是基于日本的侵略历史,为防范日本军国主义死灰复燃,《开罗宣言》《波茨坦公告》和《日本投降书》等一系列具有充分国际法效力的文件明确规定,日本应完全解除武装,不得维持能使其重新武装的产业。

  郭嘉昆说,日本宪法对本国军力、交战权、战争权也作出严格限制,战后日本还确立了“专守防卫”等限制军力发展和武器出口的严格规范。1976年日本政府发表对武器出口的统一见解,明确表示日本作为和平国家,慎重处理武器出口。

  郭嘉昆指出,日方近期在军事安全领域一系列危险动向戳穿了其“和平国家”和“专守防卫”的自我标榜。很多专家学者担心日本重新开启“战争机器”,对外“输出战争”。日本加速“再军事化”是事实和现实,有实际的路线和行动。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将对此保持高度警惕,坚决抵制日本“新型军国主义”的妄动。

 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,日本政府21日通过内阁决议,完成了对“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”及其运用指南的修改,原则上将允许杀伤性武器对外出口。

  报道称,规则修改后,日本取消了此前将武器出口限定在5类非战斗用途范围内的限制,原则上允许包括杀伤性武器在内的成品武器出口;在特定情况下,也将允许向处于冲突中的国家出口武器。

  根据新规则,日本武器出口将由首相、内阁官房长官、外务大臣和防卫大臣审批,获批后再通报国会。 

  据新华社东京4月21日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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